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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银监会222日发布的监管数据显示,截至2016年四季度末,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“一降一升”,不良贷款率为1.74%,较上季度末下降0.02个百分点,不良贷款余额15123亿元,较上季度末增加183亿元。在经济增长依然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,银行业监管机构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而交叉性金融风险和互联网金融风险已经成为目前关注的重点。

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不断深化,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结加深,机构之间的业务关联性增强,金融风险跨行业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增大,因此,交叉性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愈发突出。为此,银监会按照“穿透原则”强化对理财资金的交易对手管理、交易产品管理、交易集中度管理,审慎分析资管计划、信托产品、银行理财相互嵌套的资金实质。在未来数月,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,做实并表监管。对此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采用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,对于表内同业投资业务来说,要按照风险监管全覆盖原则,严控风险集中度;对于表外理财业务来说,每只理财产品应单独管理、单独建账、单独核算,不得开展滚动发售、混合运作、期限错配、分离定价的资金池理财业务。

在同样具备高风险传染特征的互联网金融领域,P2P网络借贷、股权众筹、互联网保险、第三方支付等领域依旧是“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”的重点。本月发布的《关于印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通知》延续了这一思路,其旨在做好客户资金保护,防范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次生风险。对此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检讨自身业务模式,积极整改,以配合开展第二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。

面对种种新型的金融风险,可以预见,监管机构今年将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这些新变化、新现象和新特征,全面梳理银行业各类业务监管规制,填补法规空白,更新已经滞后于业务和风险发展的监管规制,废除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。在此背景下,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规工作将更加艰巨,必须与时俱进地跟进和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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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博士,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,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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