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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5日,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《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》暨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发布会上,明确提出了以风险为本、加强行为监管与功能监管的监管制度。基于该等监管思路和三月份相关法律法规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如下方面有所作为:

一要及时改进完善产品管理制度。依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,及时研究制定理财产品和资管产品管理办法;将支持实体经济作为重中之重,引导理财产品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,严控期限错配和杠杆投资。对此,本月出台的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》、《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以及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》(银办发〔201748号)均体现出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,振兴实体经济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监管意图。值得注意的是,上述意见明确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积极加强对产能过剩企业兼并重组、转型升级、优化布局和国际产能合作的融资支持。

二要优化完善信息管理制度。银行业各类服务变更调整等信息,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告;对于员工泄露客户信息等风险事件,加强双线问责,严肃处理当事人,严格追究领导责任,从严从重处罚。

三要研究完善员工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制度。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,严格员工行为管理,坚决惩处吃拿卡要、内外勾结、监守自盗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。

四要细致梳理服务管理制度。推进网点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,实现客户服务精细化、规范化管理;修订服务价格管理制度,整治不当交易、不当激励,减少不当收费行为;立足自身服务特色与战略,将服务管理纳入绩效考核,并从不同维度升级服务水平。

在风险为本的监管思路下,在未来数月,监管机构将以回归本源、服务实体、防范风险为目标,重点对股权和对外投资、机构及高管、规章制度、业务、产品、人员、廉政风险、监管行为、内外勾结违法、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方面进行整治,排查突出问题,压实“三个责任”,筑牢“三道防线”,真正使银行机构形成“不敢违规、不能违规、不愿违规”的合规文化。为应对这场集中整治工作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密切跟进,根据不时出台的监管政策,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,健全完善各项规章,补齐制度短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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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博士,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,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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